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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上海单独二胎实施时间及新消息?三代费用多少!

2024-09-27 18:25:34怀孕征兆点击:119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要不要生二胎,要不要生二胎,生二胎需要满足的条件,成为人们讨论最多的话题。

到2014年2月中旬,多个省份已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的新政策。据各大媒体报道,上海也迎来了关于二胎的最新消息,称上海单独二胎政策新政策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两个宝宝之间不再有生育间隔。

2014年4月25日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修正案(草案)》,有一个独生子女且一个是上海户籍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并且《修正案(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上海单独二胎最新政策满足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生育二孩婚前从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一方被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伤残,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残疾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连续五年以上从事海上捕捞且仍在从事海上捕捞的渔民;

(6)一方为农业户口,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是农业户口,无兄弟、姐妹只有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定居养老的。

婚前一方或双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其中一方所生子女经区、县、市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我的兄弟姐妹都去世了,或者我是十四岁前被收养的,养父母没有其他孩子,也算是本文所说的独生子女。

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一对夫妻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育。如果他们在合法收养孩子后怀孕,他们可以要求安排孩子的出生。

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在迁入前取得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此外,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不适用上海单独二孩政策。

“在我们单独二孩政策中,首先要满足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市卫计委副主任黄宏表示,这也意味着这一政策不适用于非户籍居民。“夫妻双方都是非本市户籍居民,应该执行户籍所在地的生育政策,而不是上海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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