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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否可以同时领取?

2024-04-19 17:52:43孕期检查点击:84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生育津贴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生育时享受的一种待遇。事实上,生育保险是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可以在生育期间发挥作用,可以发给女性,可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那么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女职工产假期间仅享受产假福利。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停发工资,代发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职工上一年平均月工资缴纳。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如果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您的用人单位将在产假前向您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前工资标准支付。由雇主支付。

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

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可以知道,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如果你是领取生育津贴的,那么你就不能再从单位领取工资了。事实上,单位向职工发放生育津贴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单位的负担。女性朋友只能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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