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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产假规定有哪些?待产假和产假有何不同?

2024-04-18 08:47:06产后问题点击:164

南京产假规定是怎样的?产假和产假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后可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15天)。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孩子可额外增加15天产假。

南京产假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产假奖金30天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明确产假,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女方可在国家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可享受产假。哺乳假15天。目前,在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等城市,法定产假已从30天延长至128天。

Tips: 南京市辖鼓楼区、宣武区、栖霞区、建邺区、秦淮区、六合区、雨花台区、溧水区、浦口区、江宁区、高淳区等11个区,均可享受南京市法定生育休假128天。

产假和产假有什么区别?

广义的产假助孕括产前检查假、产前工休假、产前产假、产后产假和哺乳假。狭义的产假通常指产后产假。产假和产假有区别:

15天产假

1、概念不同

产假即产前假,计入产假时间,是产假的组成部分之一。

2.放假时间不同

产假是指生产前的休假,产假是指生产后的休假。产假通常可以休15天,产假则可以休至少98天。

Tips: 国家对产假和产假的要求也不同。产假是生育妇女依法必须享受的假期,而产假则是可以享受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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