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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孕激素保胎治疗,停药时间如何把握?广州地区孕妇如何安全度过孕早期?

2025-06-04 15:08:34孕前饮食点击:90

较近遇到的一个姐妹在怀孕第十周遭遇了先兆流产的不幸。在怀孕的前两个月,她持续使用黄体酮,包括注射和口服两种方式。她坚信黄体酮是保住胎儿的不二法门。然而,流产的原因多种多样,黄体酮并非万应药,只有在临床指征适宜时,黄体酮才能发挥其保胎作用。

1、何时停用黄体酮较为适宜?

生殖核心在助孕后所采用的孕激素保胎方案,也就是黄体支持治疗,通常遵循一套标准化的用药时间表。具体来说,从促排卵HCG注射后48小时起、试管婴儿程序试管后立即开始使用孕激素,若两周后血液检测HCG呈阳性则继续用药。

怀孕45至50天(自末次月经首日起算)进行首先次B超检查,确认宫内早孕及可见胎心后继续用药,直至孕70天左右(孕8至10周)的其次次B超确认胚胎发育正常,随后逐步减少药物用量,约7至10天后停药。

2、孕激素保胎是否需要持续如此之久?

有研究指出,助孕周期中的孕激素保胎时间可能不需要那么长。在孕7周时停药,并不会提升早期妊娠流产的危险。西班牙瓦伦西亚的Pellic医生也支持这一观点。然而,在临床上,对于先兆流产患者的孕激素保胎治疗,不仅用药方案多种多样,用药时间也大相径庭。孕激素保胎的时机应与用药的指征紧密相关。

3、孕激素保胎的三大指征

先兆早期流产:早期先兆流产指的是妊娠12周前出现少量阴道流血或腹痛、腰痛,但宫颈未开、胎膜未破、妊娠物未排出,且子宫大小与停经周数相符。若症状加重,可能发展为早期难免流产。目前,关于孕激素治疗周期的研究报道不一。

若治疗两周后症状消失,超声显示胚胎存活且发育正常,则可继续妊娠,孕激素治疗可在症状消失后继续应用两周。也有研究建议,孕激素补充可能需持续至妊娠12周或更久。

如果B超检查显示流产已不可避免或胚胎已停止发育,则应考虑终止妊娠。出现以下症状时可能预示流产难以避免:阴道流血量增加,超声检查未见胎心,或孕40至50天前HCG水平未持续上升甚至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应与患者充分沟通,可以考虑停止孕激素治疗,及时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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