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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孕妇休病假,政策上有什么最新规定吗?

2024-01-06 19:24:31产后饮食点击:181

针对孕妇休病假政策上并没有什么调整。目前我国孕妇休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保胎假,产前假和产假,其中保胎假是需要孕妇持有相关的医学证明才能够申请的,保胎假目前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保胎假是作为病假的一种享受病假待遇。

孕妇休假的相关信息

1.保胎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指出,孕妇在生育前经二甲以上的医疗机构证明存在着影响怀孕的一些疾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等,可以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然后单位可根据孕妇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情况给予3-24个月的假期,工资按病假待遇发放;

2.产前假:劳动法规定,孕妇怀孕7个月以上之后,本人可向单位申请2个半月的产前假;

3.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如果难产还需要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个婴儿,需要增加15天,当然产假的多少还要看自己本地的情况而定,比如有的地方孕妇产假是158天。

目前我国孕妇休假主要就是这三部分,但是随着三胎政策的推出,各个地方已经陆续有产假延长,增加陪产假的提案提出了,因此具体的产假天数还是要看各地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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